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解除
来源:
锦程国际物流
发布时间:2010-07-20
合同解除 分3种情况:
1、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可以要去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托运人应该支付约定运费的一半,已经装船的应当负担其他费用。
2、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赔偿责任。
3、船舶开航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船舶不能在合同约定的目的港卸货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船长有权将货物在目的港邻近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卸载,视为已经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托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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